云南精神病鉴定中心对精神病进行的鉴定,主要是应用精神病学的五个分期量表,来判断患者的精神状态,以及是否是精神病的状态。其中包括具体的症状表现,以及是否符合精神病的诊断标准。
1、一期精神病:总分25分,表现轻度的精神病状态,患者的自我评价和日常社会功能受到轻度影响,有一定的社会支持能力。
2、二期精神病:总分30分,表现为较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,如有妄想、幻觉或者攻击行为,人际关系明显受到影响,对工作、学习能力下降等。
3、三期精神病:总分40分,表现为重度的精神病状态,患者有明显的幻觉、妄想或者攻击行为,存在较明显的社会支持障碍,且社会隔离状态明显,自我社会支持力明显下降。
4、四期精神病:总分35分,患者表现为重度的精神病症状,已经被幻觉和妄想所支配,存在较明显的冲动性损伤行为,如攻击他人、破坏他人、伤害自己等,没有被他人所控制。
因此,当怀疑患者有精神病时,建议到专业医院精神卫生科就诊,应用精神病学的五个分期量表进行测试,根据分期的结果,能够判断是否为精神病的状态,而且能够判断精神病的严重程度。在应用精神病学的分级量表进行测试以后,需要将这些分期量表进行组合,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精神病的严重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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