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精神病能做老师。精神病是一种容易致残,影响人际交往、学习、工作等能力的精神障碍疾病,而老师则有一定的讲究。老师有精神病,通常需要具有以上能力,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,以免由于上述能力缺失,而影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。
1、具有以上能力:有精神病的人,需要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基本的社会交往能力。不论是个人还是集体,均需要有基本的社会交往能力,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基本的礼仪培训,如礼仪培训、模仿表演等。同时也需要具有基本的沟通能力,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,面对社会交往的基本技能进行模仿;
2、心理承受能力:有精神病的人,在面对社会交往的过程中,可能会出现心理压力过大的情况。此时需要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,如果在学校中发生不开心的事情,或者受到他人的欺负,可能会加重心理的负担,不利于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恢复。因此,有精神病的人在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的情况下,可以做老师;
3、对社会交往的能力:有精神病的人,对社会交往的能力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缺失。如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,可能不愿意与他人有较大的沟通,其社会交往的能力也比较退缩。此时如果去特定的机构,可能不能正确进行社交,因此不建议去特定的机构做教师;
4、其他:有精神病的人,还需要具有基本的监视、监护能力。同时,如果出现意外的情况,或者危险的事情,需要有人陪同,或者将风险告知,可以及时进行处理,以免危害他人以及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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