躁狂症的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和病程进行。除需符合临床标准外,还需满足相应社会功能受损,或导致患者因情绪高涨而出现冲动行为等精神病性症状时,才能确诊为躁狂症。
一、临床标准
1.心境的改变:通常表现为情感高涨或者易激惹,伴随思维奔逸、注意力不集中、言语增多等症状。
2.精力充沛:可表现为活动增多、整日忙碌不停歇,严重者甚至可以达到废寝忘食的程度,并且容易产生鲁莽冒失的行为。
3.睡眠需求减少:由于精神活动增强,对睡眠的需求会有所减少,可能无法安静入睡,但是睡眠时间较短,一般不会影响第2天的精神状态。
4.负性自动想法:部分患者的自知力可能会受到损害,会出现一些负性自动想法,比如认为自己即将要死去或将要发疯等。
5.夸大观念:指患者存在妄想的想法,如觉得自己能力超群、身份特殊、地位崇高,或者感觉周围人议论自己、针对自己等。
6.冲动控制障碍:部分患者还会伴有冲动控制障碍,常做出一些令人出乎意料的举动,事后自己也无法控制。
7.其他方面:若同时合并幻觉,包括幻听、错觉等,则提示可能存在精神分裂症等疾病,需要进一步鉴别诊断。
二、病程标准
躁狂症通常是间断性发作,在没有发作的情况下,通常满足既往至少两次以上发作的标准即可确诊。
此外,还需要排除其他类型的情感障碍性疾病,如双相情感障碍或其他类型抑郁障碍等,以免误诊。如果经确诊后,应及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奥氮平片、利培酮片等药物治疗,必要时还应采取电休克治疗改善病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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